由于太陽輻射引起的熱效應和光化學效應,對電子設備的機械性能、電性能會有影響,需要通過陽光輻照模擬箱驗證其環境適應性。下面,我們來看看電子設備的太陽輻射試驗需要選擇哪些試驗條件。
電子設備太陽輻射試驗條件:
試驗設備:環儀儀器 陽光輻照模擬箱
參考標準:GJB 150.7A-2009和GB/T 2423.24-2022
試驗條件:
a) 總輻射強度
目前標準中規定總輻射強度為(1120±47)W/m2,既包括光源直接發射的輻射能,也包括試驗箱壁反射和散射的輻射能。
b) 光譜能量分布
當僅評估熱效應時,應至少保證所用光譜的可見光和紅外線部分符合下表的規定。
由于波長小于0.3μm的大部分能量會被大氣層所吸收,因此國際上推薦的波長范圍為0.28~3μm,從上表中可以看出,該波長范圍的光譜包括了紫外、可見光和紅外3個部分。
c) 溫度
試驗溫度根據裝備所處氣候的環境來選擇,具體數值參考下表。
按下圖所示或按技術文件的規定對控制試驗箱的輻照度和干球溫度加以控制,在整個試驗期間測量并記錄試件的溫度。
d) 時間
太陽輻射試驗的持續時間取決于試驗的目的和產品的使用環境,以循環次數為單位,一個循環為24 h。一般3個循環足以達到最高溫度,因此標準中推薦循環次數應不少于3次,如未達到最高溫度,則進行4~7個循環。
e) 風速
應當控制風速, 以免產生不符合自然條件下的響應溫度。因此, 進行本試驗前應確定裝備在自然條件下將經受的最高響應溫度。最高響應溫度可采用現場或平臺數據, 根據確定的最高響應溫度來調節風速。
以上就是使用陽光輻照模擬箱,對電子設備的太陽輻射試驗要求,如有試驗疑問,可以咨詢環儀儀器相關技術人員。












